有人说,保姆太难“对付”,约工“放飞机”、新手扮老手,受不得指责,比工资不比服务;反过来,保姆觉得雇主太挑剔、太难伺候,“自以为有钱就了不起”。保姆与雇主之间这盘账,没人说得明、理得清。个中症结,恐怕不能简单归因于保姆或者雇主个人的道德情操、处事方式。
保姆在中国社会已经存在了千百年,但世易时移,今非昔比。曾经,人们生活在熟人社会,有条件、有需要的家庭请保姆,请的大多是“熟人”甚至是亲人,双方关系维系靠的是熟人社会的道德伦理与私人情感。而今,我们身处陌生人社会,雇主与保姆关系的确立和维系,常常不得不依托于市场,家政服务中介由此应运而生。
化解现代城市家庭“保姆难找,好保姆更难找”的困境,只能依赖于一个成熟、规范的家政服务市场。现代城市家政服务行业,需要找到一条新出路,使其既能充分对接城市家庭与家政劳务市场的双向需求,又能以市场契约的力量“磨合”雇主与保姆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今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同从事家政服务的“阳光大姐”交流时表示,家政服务是社会需要,许多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服务和照顾,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家政服务要讲诚信、职业化。
家政服务的诚信和职业化,正是现代城市家政服务行业应有的发展方向。讲诚信,无疑是每个城市家庭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共同的期待,而一个行业总体上的诚信,除了依靠从业人员自我的道德操守,更要靠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化。具体到保姆,就是要通过职业化的培训以及契约合同关系的确定,使其具备包括讲诚信在内的基本的职业素养。
严格来讲,目前的家政服务劳动力市场普遍难言合法、规范。雇请保姆必须签订合同,要为保姆购买社保、医保……保姆本应享有的这样一些法定权利,显然只能通过职业化才能实现。
新加坡、香港等先发地区,在满足家政服务市场巨大需求过程中的共同特点,就是通过对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促成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它们在规范化管理家政服务行业中的一个共同做法,即颁布法令或管理规定,明确家政服务有关经营主体的责任和权益,政府部门依其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障家政服务供求双方的权利,形成权责明确、高效运行的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机制。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当然并不要求保姆一定要有多么高超的专业技能,获得什么职称;也并不意味着提高现有家政服务机构准入门槛,要求它们一定要有“高大上”的办公场所。职业化的一个核心要求,是要让家政服务行业走向规范化,提升保姆的职业素养,让家政服务中介不再是只收两百元介绍费的“一锤子买卖”。
生活在城市森林里,我们也许无法避免请来的保姆是一位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但我们总可以期待,请来的保姆是一个职场中人。